撤单高达54家!2月新股发行创新低:沪深两市无新受理
发布日期:2024-04-25 08:57 点击次数:213
IPO仍处于阶段性收紧的节奏之中。
今年前两个月,仅北交所一家公司获得受理,沪深交易所保持“冷淡”,而撤单数量三个交易所不分伯仲。此外,2月新股发行上市数量创注册制新低,仅6家。
与此同时,今年证监会多次强调“申报即担责”,从严把好IPO入口关。1月份多家券商因IPO发行类业务违规收到罚单,其中海通证券达到4张。
前两月无受理,撤回数量高达54家
2023年IPO节奏放缓,去年首发上市企业数量、募资金额同比下滑,创近年新低。
2023年8月底以来,证监会加强逆周期调节,阶段性收紧IPO,合理把握新股发行节奏。
当下,IPO仍在继续收紧,今年前两个月,沪深交易所均无企业获得受理,北交所于1月8日受理一家。
相比之下,申请主动撤回的企业数量较多。经界面新闻统计,截至2月29日,上交所IPO终止数量为19家,北交所次之,为18家,深交所IPO终止数量达17家,其中1家是已经停留在注册阶段的快2年的菲鹏生物,合计54家。
不难发现,在沪深交易所申报遇冷阶段,即便被市场认为上市门槛较低的北交所也在面临从严审核的形势。
从中介机构来看,中信建投、中信证券撤回的保荐项目数量一样,各有7家。
根据主动撤回的原因来看,大多数企业表示,是“基于对资本市场路径重新研判规划和未来战略发展考虑”。部分公司是因为财务数据更新,业绩“变脸”,触及相应监管审核红线,或者当下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同时也有企业因为现场检查、现场督导,一查就撤。
1月2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的决定》,“上交所经现场督导发现,海通证券存在首发保荐业务履职尽责明显不到位、投行质控内核部门未识别项目重大风险及对尽职调查把关不审慎等缺陷。有关责任人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未能审慎勤勉执业。”本所决定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对海通证券予以监管谈话,对海通证券时任保荐业务负责人姜诚君、时任内核负责人张卫东、时任质控负责人许灿予以监管警示。
同日,上交所还发布《关于对保荐代表人晏璎、谢丹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晏璎、谢丹作为海通证券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存在关联方核查不充分、收入核查不到位、毛利率及成本核查不到位等违规情形,上交所决定对二人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该项目为二次申报项目,前次申报报告期为2017年度至2020年1- 月,本次申报报告期为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其中2020年1-6月为重叠段。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在该项目本次受理阶段对保荐人开展了现场督导,该项目已撤回申报。
一位业内人士向界面新闻记者表达了个人看法,一般来说,现场督导都是发生在问询阶段,针对的都是发行人自身存在的问题,而这个项目是在受理阶段对保荐人的现场督导,启动对保荐人执业质量现场督导有四个原则,海通证券在2023年有“前车之鉴”。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新股发行节奏也在放缓。Wind数据显示,今年1、2月IPO上市发行分别为14家、6家,合计募资177.19亿元,同比下滑44.63%。其中上市首日涨幅最高的为C肯特(301591.SZ),达到258.62%,诺瓦星云(301589.SZ)次之,为202.62%,另外仅上海合晶(688584.SH)上市破发,跌幅为6.31%。
其中,2月IPO发行数量创全面注册制以来新低,在阶段性IPO收紧背景下最低为去年10月份的11家。
前述人士认为,考虑近期监管部门的表态,以及A股市场的表现,今年IPO节奏应该会继续收紧,发行数量和募资数量极大可能会同比下滑。
压实“看门人”责任,多家券商及保代收罚单
今年以来,证监会多次表示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新股发行领域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稽查执法力度,压实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据悉,注册制改革以来,证监会已对从事投行业务的69家证券公司、381名责任人采取了监管措施,特别是对问题严重的5家证券公司暂停保荐业务,对55名从业人员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行业机构合规意识明显增强。
财联社此前报道,截至2月7日,在42张券商罚单中,19张罚单是券商投行业务违规,占比达45.24%。
经界面新闻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2月,证监部门和交易所合计对券商或相关从业人员开出IPO发行类业务罚单大约10张,其中海通证券最高为4张,国投证券2张,中信建投、国信证券、招商证券、民生证券各1张。
除去前述提到的2张罚单,往回追溯到1月8日,海通证券在担任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保荐人过程中,因未就实际控制人所持股权冻结情况持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并及时向本所报告、对关联方资金拆借披露的准确性未予充分核实、未对发行人会计基础不完善、内部控制不规范的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经同意改动招股说明书等违规事实,海通证券被深交所予以书面警示,同时对两名保代陈城、景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国投证券的2张罚单源于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项目中,因未及时报告并督促披露影响荣盛生物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尽职调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等违规情形,上交所对国投证券股份予以监管警示。因核心产品唯一产线停工是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的重大事项,保荐人在知悉时未及时履行审慎核查并向本所报告,付有开、李泽业作为保荐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主要责任,上交所予以通报批评。
1月4日,深交所下发对国信证券及两名保代、招商证券两名保代的监管函,分别涉及辽宁垠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项目、广州芯德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项目。
1月3日,因在保荐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过程中,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深交所决定对中信建投证券、汪浩吉、方英健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贯彻“申报即担责”,从严把好“入口关”
今年以来,证监会就上市存在的违法行为表态更为严格,IPO全流程严监管的政策风向更加清晰,多次强调贯彻“申报即担责”的理念,从严把好IPO入口关。
2023年11月,证监会对《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订,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强化“申报即担责”。对检查后申请撤回、检查中多次出现同类问题、拒绝和阻碍检查等行为实施更为严格的制度约束;二是规范检查操作。进一步明确检查前统筹、检查中推进以及检查后处理的具体程序及要求,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检查规范性;三是对检查规定中部分适用于核准制的表述进行调整。
1月25日至2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4年系统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压实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对“带病闯关”的,严肃核查、严厉惩治。
2月4日,证监会官网刊发《证监会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一文,贯彻“申报即担责”理念,“一查就撤”休想“一走了之”。
近期,证监会对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科创板首发上市过程中欺诈发行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该案系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后、未获注册前,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欺诈发行案件。
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表示,这个案件是有威慑力和警惕意义的,打破过去一查就撤回后的“不了了之”,监管已经深入到撤回之后的环节,同样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更加明了,后续对保荐机构的处罚也会出来。
在上述案件中,证监会也明确表示坚持“申报即担责”,对于涉嫌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要一查到底。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现场上,稽查局局长李明继续强调,将注重全流程监管执法,把好“入口关”,坚持“申报即担责”。